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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各種性質的原始記錄檢驗報告,均使用本單位統一規定的格式,并采用法定計量單位。
2 檢驗工作完成后,樣品主檢人員負責收集整理檢驗原始記錄,填寫檢驗報告,簽名后送交審核人員審核,審核內容為:各份資料中的樣品名稱、編號是否一致,責任者簽名是否齊全,檢驗項目的檢驗依據及實驗設計與項目選擇是否妥當等,審核合格后審核人在檢驗報告上簽名。
3 由于記錯需要修改的數據,用雙橫線將錯誤的數據劃去,在旁邊另寫更正數據,并由更改人簽名。
4 未經實驗室主任同意,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不得帶出實驗室或隨意借閱。
5 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統一編號后存檔。成品檢驗報告單一式兩份,一份交車間主任,一份留檔被查,由實驗室主任負責保管。
6 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的保存時間不低于二年。
7 檢驗報告經審核后有過錯的,依據責任大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。